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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發布消息

函轉「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7點、第8點,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25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0683A號令修正發布

{{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函

 

  地址:30019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徐詩瑛
電話:5216121轉275/354
電子信箱:010245@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5月26日
發文字號: 府教社字第111008384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1110083849_ATTACH1.pdf 1110083849_ATTACH2.odt 1110083849_ATTACH3.pdf)

 

主旨: 函轉「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7點、第8點,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25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068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25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0683B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李易穎科員(電話:02-7736-5658)。

 

正本: 新竹市立小學、新竹市立中學、新竹市私立曙光國民小學、康橋學校財團法人新竹市康橋國民中小學、新竹市私立光復高級中學、新竹市私立磐石高級中學、新竹市私立曙光女子高級中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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