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函 |
地址:3005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楊擎 電話:03-5216121 分機223 電子信箱:010216@ems.hccg.gov.tw |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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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12月30日 |
發文字號: | 府行法字第111019619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1110196191_ATTACH1.pdf 1110196191_ATTACH2.jpg 1110196191_ATTACH3.ods) |
主旨: | 函轉法務部函,法務部檢送「民法成年指南」之宣導海報(含海報電子檔),惠請協助張貼,並將相關電子書等資訊廣為宣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按民法修正調降成年年齡為18歲,定於112年1月1日施行,法務部業完成「民法成年指南」電子書置於法務部「民法修正調降成年年齡專區」宣導資源項下(網址:https://topics.moj.gov.tw/33020/33021/33027/37296/Lpsimplelist),法務部並印製旨揭海報(本府受分送份數如附表所示為5份)請本府將海報轉發所屬例如戶政機關、與青少年有關之福利服務、發展或活動中心、文化或展演中心、運動中心等處所。故俟旨揭海報(紙本)寄送至本府後,將以民政處2份、勞工處1份、文化局1份、教育處1份為分配,並以交換櫃方式交換旨揭海報(紙本),惠請協助張貼。 |
二、 | 又上開專區(網址:https://topics.moj.gov.tw/33020/)尚包含民法成年年齡修正說明、宣導資源、常見問答及好站連結等內容,惠請各單位(機關)併請參考並協助向民眾宣導相關電子書與專區網站資訊。 |
三、 | 隨函檢送法務部原函及其附件各1份。 |
正本: | 本府各處暨所屬機關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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