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人事處 函 |
地址:30019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吳家琳 電話:03-5216121分機345 傳真:03-5258235 電子信箱:010444@ems.hccg.gov.tw |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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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3月23日 |
發文字號: | 處人給字第112000102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二 (1120001029_ATTACH1.pdf 1120001029_ATTACH2.pdf) |
主旨: | 函轉「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2年1月11日修正公布,施行日期為112年7月1日,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
說明: |
一、 | 依銓敘部112年3月21日部退一字第1125532900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原函、修正條文各1份。 |
正本: | 新竹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新竹市政府所屬二級機關、新竹市立中學、新竹市立小學、新竹市立新竹幼兒園 |
副本: | 新竹市政府人事處 (含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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