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函 |
地址:3005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蘇莉莉 電話:03-5216121#275 電子信箱:02483@ems.hccg.gov.tw |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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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4月26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社字第112006739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
主旨: | 函轉「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及推薦作業流程圖各乙份,詳如附件及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21日臺教社(三)字第1122401644號函辦理。 |
二、 | 教育部為獎勵社會教育推廣具有績效之優異團體及個人,自64年開始依據旨揭實施要點規定,每年選拔對社會教育具有重大貢獻之團體及個人,並舉行頒獎表揚活動。 |
三、 | 旨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內受理具績效之優異團體及個人參選 者申請推薦,並由本府依推薦程序辦理初審後擇優推薦, 惟不符推薦程序者,不予受理。 |
四、 | 貴單位推薦參加112年度「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之申請 案件,務請詳實填寫參選表件欄位,併備齊相關佐證資料 文件於112年6月30日(週五)中午前(以郵戳為憑),將 推薦名單及相關表件寄(送)達本府教育處社教科(逾期 或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俾憑本府於完成初審作業後 擇優寄送旨案承辦單位進行複審。 |
五、 | 旨案推薦表件及注意事項可逕至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下載運用。 |
正本: | 康橋學校財團法人新竹市康橋國民中小學、新竹市私立曙光國民小學、新竹市私立曙光女子高級中學、新竹市私立磐石高級中學、新竹市私立光復高級中學、國立新竹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等學校、國立清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新竹市香山區樂齡學習中心、新竹市北區樂齡學習中心、新竹市東區樂齡學習中心、新竹市竹塹社區大學、新竹市科學城社區大學、新竹市竹松社區大學、新竹市立中學、新竹市立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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