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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發布消息

銓敘部函以,民國112年5月10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之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令會同發布除第2條第2項、第3項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事項自112年6月1日施行外,自112年4月30日施行

{{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函

 

  地址:30019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洪婷琪
電話:03-5216121#389
電子信箱:010420@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7月4日
發文字號: 府人給字第112010318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二 (1120103184_ATTACH1.pdf)

 

主旨: 銓敘部函以,民國112年5月10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之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令會同發布除第2條第2項、第3項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事項自112年6月1日施行外,自112年4月30日施行,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6月29日部退三字第1125584291號函辦理。
二、 前開考試院、行政院令已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法規動態項下,並檢附發布令影本1份。

 

正本: 新竹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新竹市政府所屬二級機關、新竹市立中學、新竹市立小學、新竹市立新竹幼兒園
副本: 本府人事處 (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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