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函 |
地址:30019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洪婷琪 電話:03-5216121#389 電子信箱:010420@ems.hccg.gov.tw |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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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7月4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給字第112010318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二 (1120103184_ATTACH1.pdf) |
主旨: | 銓敘部函以,民國112年5月10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之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令會同發布除第2條第2項、第3項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事項自112年6月1日施行外,自112年4月30日施行,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6月29日部退三字第1125584291號函辦理。 |
二、 | 前開考試院、行政院令已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法規動態項下,並檢附發布令影本1份。 |
正本: | 新竹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新竹市政府所屬二級機關、新竹市立中學、新竹市立小學、新竹市立新竹幼兒園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含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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