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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發布消息

「教育部教育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第2條、第6條及第5條附表3,業經教育部於112年9月5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20080293A號令修正發布

{{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函

 

  地址:3005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曾翠玲
電話:5248168
電子信箱:01095@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9月12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2013863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1120138633_ATTACH1.odt 1120138633_ATTACH2.pdf)

 

主旨: 「教育部教育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第2條、第6條及第5條附表3,業經教育部於112年9月5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20080293A號令修正發布,詳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9月5日臺教人(三)字第1120080293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辦法內容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該部人事處陳先生(電話:02-77365941)。

 

正本: 新竹市立中學、新竹市立小學、新竹市立新竹幼兒園
副本: 本府教育處(特前科 (含附件) 、學管科2份) (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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