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函 |
地址:3005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蔡麗雲 電話:03-5216121轉453 傳真:03-5237321 電子信箱:02266@ems.hccg.gov.tw |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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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9月3日 |
發文字號: | 府行法字第113014522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A11000000F_11302524280A0C_print、A11000000F_11302524280A0C_ATTCH5 (1130145222_ATTACH1.pdf 1130145222_ATTACH2.pdf) |
主旨: | 函轉法務部113年8月30日院人權字第11302524280號函,請依說明二、三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法務部113年8月30日院人權字第11302524280號函及法務部「兩公約教育訓練及宣導計畫」辦理。 |
二、 | 請各機關(單位、學校)依「兩公約教育訓練及宣導計畫」(110年2月至113年12月)及法務部來函持續推動同仁之兩公約教育訓練(依上開計畫陸、成效評核要求課程受訓覆蓋率(%):各級機關公務人員須達60%,其中實體課程受訓比率須達20%),俾利爾後本府(行政處)彙整統一提報法務部(113全年度統計區間為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
三、 | 另與兩公約相關之數位課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專題 」,業已選入「新竹市政府113年度數位學習組裝課程」之 公務人員10小時必修課程中,請各機關(單位、學校)督促所屬「 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第 2點規定之人員儘速完成研習。 |
四、 | 另法務部針對兩公約內涵及轉型正義價值理念,邀請金牌劇作家陳健星先生全新創作歌仔戲劇本《冒壁鬼》,並由多次獲得傳藝金曲獎最佳表演團體之唐美雲歌仔戲團演出,本劇經後製為「戲說人權─冒壁鬼」數位課程,並上傳至「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info/10036479),授權期間至116年8月3日止,敬請把握期限,踴躍選讀。 |
五、 | 隨函檢附法務部原函及其附件各1份。 |
正本: | 新竹市政府各處暨所屬機關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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