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主旨:修正「新竹市市立高中及公私立國民中小學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請領注意事項」,並自113學年度第2學期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新竹市市立高中及公私立國民中小學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請領注意事項」及相關附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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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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