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課務組長
{{ $t('FEZ002') }} 教務處|
為增進教師原住民族文化及教育專業知能,教育部規劃辦理 114年「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進修學分班」
一、本案課程依據《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辦理,總學分數最低應修12學分,包含「原住民族教育基礎與方法課程」及「原住民族教育實踐課程」,實際開設課程及學分數由各師資培育大學規劃。
二、教育部將依調查需求及教師名單,協調師資培育大學於寒暑假或適宜時間規劃旨揭開班事宜。薦送資格如下: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具備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正式教師。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且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具備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
(三)請鼓勵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學校、原住民重點學校教師參與。
三、檢附課程架構及核心內容表一份。
若有意願參加進修之教師,請於12/27(五)前向課務組報名,課務組會協助填寫薦送表,並於12/31(二)前提送核章後薦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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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4-12-22
{{ $t('FEZ014') }} 2025-01-10|
{{ $t('FEZ004') }} 202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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