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人事主任
{{ $t('FEZ002') }} 人事室|
一、 | 依據本府113年6月14日府教學字第1130100064號暨113年6月25日府教學字第1130106595號函續辦(諒達)。 |
二、 | 教育處於例假日辦理之各項活動,係指下列活動為主: |
(一) | 全國學生音樂、美術、舞蹈、創意戲劇及鄉土歌謠比賽。 |
(二) | 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
(三) | 全國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 |
(四) | 全國中小學資訊應用競賽貓咪盃競賽。 |
(五) | 其他教育處專案核准活動 。 |
三、 | 補休(課務排代)申請應於一週前提出申請,俾利學校課務安排。 |
四、 | 補休(課務排代)原則以半日或一日為單位申請 ,由各校秉權責辦理 ,以不影響學生受教權益為前提進行補休。 |
五、 | 補休擬比照公務人員補休時數核給,一日上限為8小時,超出上限時數,請各校秉權責覈實核給。 |
{{ $t('FEZ003') }} 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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