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課務組長
{{ $t('FEZ002') }} 教務處|
新竹巿國中小現職及退休教師換發本土語言(臺灣台語、客家語、原民語)暨臺灣手語教學支援教師證書計畫
為儲備本土語言師資,提高本土語言(臺灣台語、客家語、原民語)教學品質,落實本土語言之文化傳承,符合下列資格者,可檢附相關資料提出申請:
(一)參加對象:
(二)送審時間:114年5月1日至114年5月30日
(三)送審方式:
(四)審核教師證及相關證件均合格者,核發教學支援教師工作證書,預定於7月4日(五)前送出。
(五)檢附換證計畫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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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5-04-21
{{ $t('FEZ014') }} 2025-06-01|
{{ $t('FEZ004') }} 2025-04-21|
{{ $t('FEZ005') }}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