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發布消息

114學年度第2學期個人實驗教育申請表件及期程

{{ $t('FEZ002') }} 教務處|

申請個人實驗教育,由法定代理人向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提出,並應於當年度10月31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者,自次年2月起實施。詳見附檔。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10-03|

{{ $t('FEZ005')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