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3月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22274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推動十二年國教持續辦理課程綱要相關研習,場次說明如下:
(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種子講師培訓及相關宣導計畫」。
(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國民中小學階段種子講師培訓研習計畫」(包含北、中、南區)。
(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實踐策略、教師增能課程設計及主題進階回流計畫」(包含必修及選修)。
(四)各領域課程綱要培訓研習計畫。
三、前揭各項研習,請各校協助與會教師憑本函及錄取名單辦理公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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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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