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輔處|
主旨:
國內公費A型肝炎疫苗實施對象將自本(108)年4月8日起擴及國小六年級以下(含)之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兒童,請各校協助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衛生局108年3月22日衛疾字第1080006538號函辦理。
二、旨揭接種作業原則摘述如下:
(一)實施期間:自108年4月8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屆時視執行進度及疫苗使用情形評估是否延長。
(二)擴增對象:國小六年級以下(含)之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兒童。
(三)接種劑次與間隔:未曾接種A型肝炎疫苗者提供2劑疫苗接種,已接種1劑者提供第2劑疫苗接續完成;第1、2劑至少間隔6個月以上。本項疫苗為不活化疫苗,可與其他活性減毒或不活化疫苗同時(分開不同部位)或間隔任何時間接種。
(四)攜帶證件:兒童健康手冊、健保IC卡及有效期限內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另在學之國小六年級學童倘為95年9月2日以前出生,則請其提供在學文件,以利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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