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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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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6月28日以臺教法(三)字第1090084872B號令修正發布

{{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函

  地址:3005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曾翠玲
電話:5248168
傳真:5237325
電子信箱:01095@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7月2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9009945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ATTCH1.odt)

 

主旨: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6月28日以臺教法(三)字第1090084872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法規條文乙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6月28日臺教法(三)字第1090084872E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該部法制處楊旻睿先生(電話:02-77366761)。

 

正本: 新竹市立中學、新竹市立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2份 (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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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6月28日以臺教法(三)字第1090084872B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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