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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活動宣導

各級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編制外教學人員,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亦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及準用行政中立法規定

{{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人事處 書函

  地址:3005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簡佩聿
電話:03-5216121#538
電子信箱:010085@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8月21日
發文字號: 府人任字第109000235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說明 (ATTCH1.pdf ATTCH2.pdf)

 

主旨: 檢送銓敘部民國109年8月19日部法一字第10949640891號令影本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銓敘部109年8月19日部法一字第1094964089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上開銓敘部函示略以,考量各級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所應承擔之相關責任,不因其本職教師進用方式不同而有區別,惟各級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編制外教學人員,於旨揭109年8月19日令釋發布前,尚難預見其須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及準用行政中立法規定,是自該令釋發布之日起,各級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編制外教學人員,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亦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及準用行政中立法規定,並允宜於聘約中明定,以資周妥。

 

正本: 新竹市立中學、新竹市立小學、新竹市立新竹幼兒園
副本: 本處組織任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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