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教育部規範,凡為109學年度本市所屬公(私)立國中非具專長配課教師(表演藝術、視覺藝術、音樂、體育、健康、綜合、社會),每學期至少須參加一場由輔導團辦理之非專長授課研習,請各校教務人員詳閱行事曆規劃日程,並轉知校內教師核予公假派代參加,本項研習納入校務評鑑指
標。
二、另各類提升教師專業研習,如領召會議、到校服務、共備、觀課研習、國小生活課程12小時等,皆為配合教育部或本市政策方向之重要研習,為提升本市學生學習效能,請各校詳閱各輔導小組行事曆日程,依規定薦派教師參加。本土師資學生認證研習將另案函知。
三、行事曆檔案請至新竹市國教輔導網站(http://www.fdt.hc.edu.tw)首頁行事曆下載區下載。
{{ $t('FEZ003') }} 2020-09-03
{{ $t('FEZ014') }} 2020-10-03|
{{ $t('FEZ005') }} 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