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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活動宣導

109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中小學學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申請

{{ $t('FEZ002') }} 教務處|

請符合以下資格家庭,9/18前向導師申請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8月2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101344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國民教育法第5條規定,協助經濟弱勢學生順利就學,以確保教育機會均等,爰辦理旨案補助。
三、本案補助對象如下:
(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經班級導師認定家庭突遭變故等三類學生之書籍費與家長會費。
(二)中低收入戶及經班級導師認定家庭突遭變故等二類學生之學生團體保險費(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學生之學生團體保險費業另案補助,基於不重複補助原則,爰本項排除低收入戶學生)。
四、本案補助標準為學生實際應繳交之費用額度補助,並以不重複支領為原則。補助所需經費由學校、縣市政府及中央共同負擔,109學年度補助情形如下:
(一)國小:書籍費每學期每人最高新臺幣(以下同)500元、家長會費100元、學生團體保險費175元。
(二)國中:書籍費每學期每人最高600元、家長會費100元、學生團體保險費175元。



{{ $t('FEZ003') }} 2020-09-10

{{ $t('FEZ005') }} 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