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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活動宣導

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協助執行原住民族知識課程 及文化學習活動發展相關業務

{{ $t('FEZ002') }} 教務處|

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至本院服務需求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辦理。


二、對象:以商借偏遠、離島、原住民族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指全校班級總數在十二班以下之學校 以外國民小學、國民中學、或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之公立學校 編制內專任教師為限。被商借之教師,應具有三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曾受刑事、懲戒或行政處罰者,不得被商借。


三、任務:
(一)參與國家教育研究院發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 原住民族知識課程及文
化學習活動。
(二)協助發展各級原住民族重點學校課程模組與教學範例(含教案、教材、評量工具、師生手冊),並推展相關協作事項。
(三)協助推動原住民族知識課程發展所需之各項跨領域、跨階段之連結與協作事項。


四、人數:國民小學、國民中學、或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等教師,合計共1 名。


五、期程:
109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10 年 7 月 31 日止(將依後續商借人員時間進行調整)。


六、專長:熟悉原住民族知識與文化課程與教學,具有以下研發經驗之一,足資證明者:
(一) 具備原住民族知識與文化課程研發、修訂或審議經歷;
(二) 具教科書或文化教材編輯或審查經歷;
(三) 具備原住民重點學校教學經歷;
(四) 曾獲全國課程或教學績優獎項;
(五) 為本院合作學校或國教署前導學校之教師;
(六) 其他特殊表現或經驗。


七、其他:學校擇優推薦之人選,將由本院組成之商借教師審查小組進行審查通過後,向國立學校或直轄市、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提出正式商借教師公文。


八、推薦表如附件。



{{ $t('FEZ003') }} 2020-09-18

{{ $t('FEZ014') }} 2020-10-18|

{{ $t('FEZ005') }} 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