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全校教職員|
一、 | 依據本市國民中小學原住民費用核發原則(附件1)辦理,旨揭學用費每人補助1500元整,其中新台幣1000元整係助學金,另500元整係學用品補助,學用品項目授權學校視補助學生需求提供。 |
二、 | 各校受理申請時,請確認符合補助資格:設籍本市並讀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原住民籍學生,並請製作印領清冊(附件2),印領清冊本市市立學校審查後留存備查,私立學校於日後經費核銷時報府彙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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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1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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