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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活動宣導

轉知強迫入學條例第12條及第14條條文業奉總統108年4月17日華總一義字第10800037901號令修正公布並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419號

{{ $t('FEZ002') }} 全校教職員|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5月1日臺教授國字第1080044165號辦理。
二、檢附總統府秘書長前項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修正條文內容見附件第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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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入學條例

{{ $t('FEZ003') }} 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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