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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活動宣導

檢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適用「教師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解釋令1份

{{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函

  地址:3005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林懿行
電話:03-5216121#273
傳真:03-5237325
電子信箱:05180@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3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9017233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ATTCH2.pdf)

 

主旨: 檢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適用「教師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解釋令1份,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09年11月1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126278C號函辦理。

 

正本: 新竹市立小學、新竹市立中學、新竹市私立光復高級中學、新竹市私立磐石高級中學、新竹市私立曙光女子高級中學、新竹市私立曙光國民小學、康橋學校財團法人新竹市康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 (含附件)


{{ $t('FEZ003') }}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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