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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活動宣導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所屬國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遴聘要點」第五點、第九點,及「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第一點、第六點,並自110年1月22日起生效

{{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書函

 

  地址:3005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楊玉菁
電話:5216121#377
電子信箱:02935@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1月29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10002880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二 (ATTCH1.pdf ATTCH2.pdf ATTCH3.pdf ATTCH4.pdf ATTCH5.odt)

 

主旨: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所屬國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遴聘要點」第五點、第九點,及「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第一點、第六點,並自110年1月22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110年1月22日院授人培字第11062000041、11062000042號函辦理。
二、 檢送旨揭規定修正規定、對照表及「機關遴派(聘)公務員兼任職務上具直接監督關係事業機構董監事檢查表」各1份。各機關(構)辦理遴派職務上具直接監督關係之公務人員兼任民營事業機構董、監事案件時,應檢具前開檢查表,並請核派機關(構)首長於該表簽名確認。

 

正本: 新竹市政府各處暨所屬機關學校(新竹市政府人事處除外)
副本: 新竹市政府人事處

 

 


{{ $t('FEZ003') }} 202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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