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2月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016824號辦理。
二、考量全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仍嚴峻,目前全球各境外國家/地區(包括日本、韓國及新南向國家)均為紅色警示(不宜前往,宜儘速離境),短期內學校師生仍無法赴國外進行6天5夜之國際教育旅行,爰110學年度調整申請計畫方式如下:
(一)國際教育旅行「暫緩申請」,惟請學校先參酌國際教育旅行實施計畫等申請書格式,預為因應規劃,俟國際疫情狀況較為明朗,將由本府正式函文通知申請時程。
(二)本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申請「國際教育旅行課程發展計畫」經費,1校最多可申請2案(不同國別為原則),每案上限為新臺幣1萬元,並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國際教育旅行經費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略以,以優先補助高級中等學校為原則,並視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預算編列情形,審酌補助國民中小學。
三、請有意願申請「國際教育旅行課程發展計畫」之學校,於110年3月31日前函報本市之國際教育資源中心─光武國中,提送申請書、經費申請表等相關申請表件。
四、因應疫情無法赴國外教育旅行期間,請學校可妥為規劃,申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學校本位國際教育(SIEP)計畫之「國際交流類」經費,並善加運用於加強與國外學校(姐妹校尤佳)線上視訊交流事宜,俾利持續推動國際教育。
五、檢附國際教育旅行課程發展計畫(範例)、經費申請表、國際教育旅行實施計畫及撰寫須知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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