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本市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
一、培訓教師專業實踐方案基本人力資源。
二、協助瞭解教師專業實踐方案。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主辦單位:新竹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本市109級初任教師及高級中等學校以下之教師參加之研習活動(含未具合格教師證書之代理、代課、兼任教師亦可報名旁聽)。
新竹市教師研習中心1F研習室 (新竹市民族路33號)。與會人員請攜帶公文或教師識別證進入校園,假日研習,
僅仁義街校門前進出校園。
專業回饋人才【初階】培訓課程:110年3月20日(六)9:00-16:00,共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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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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