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主旨:有關新竹市第39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之附件十 延續性研究作品說明表,補充如附件,詳如說明。
說明:
(一) 依據新竹市第39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之附件四作品送展表,若送展作品為延續性研究作品,請依附件十填寫延續性研究作品說明表及附上前次參展作品說明書各一式3份,並與其他紙本資料一同於110年4月14日(星期三) 11:00前繳至新竹市立三民國中。
(二) 若參展作品曾經參加國內外科學性競賽者,再次以同一主題或相近內容參展,需有新增研究成果,(新增內容起始日為參加本屆展覽會前一年內之研究作品,評審委員亦以此範圍進行審查。)請填報延續性研究作品說明表(如附件十),且附上前次參展作品說明書;其未依規定填報延續性研究作品說明表者,一經發現即撤銷當年參展資格。
(三) 若參展作品〝非〞延續性研究作品,則不用填送附件十。
(四) 檢附新竹市第39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及附件十延續性研究作品說明表各一份。
(五) 如有疑問請電洽三民國中課研組張慧貞組長533982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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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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