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活動宣導

考試院民國110年3月30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

{{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人事處 書函

  地址:3005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劉佳蕙
電話:03-5216121#552
電子信箱:010242@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4月12日
發文字號: 處人考字第110000109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及說明 (ATTCH3.pdf ATTCH1.pdf ATTCH2.pdf)

 

主旨: 檢送考試院民國110年3月30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第10條、第15條、第18條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依銓敘部110年4月8日部管四字第1105338427號函轉考試院110年3月30日考臺組貳二字第10900093951號令辦理(檢附原函電子檔)。

 

正本: 新竹市政府各處暨所屬機關學校(新竹市政府人事處除外)
副本: 本處考勤訓練科

 

 


{{ $t('FEZ003') }} 2021-04-13

{{ $t('FEZ014') }} 2021-05-13|

{{ $t('FEZ004') }} 2021-04-13|

{{ $t('FEZ005') }} 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