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函
地址:3005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陳藝文 電話:03-5216121#344 電子信箱:010167@ems.hccg.gov.tw |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7月2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10010288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一 (ATTCH1.pdf) |
主旨: | 因應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類教育機構停止學生(學童)到園(班)期間,有關各機關(構)人員(以下簡稱各類人員)於該期間照顧子女需求之請假規定,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0年6月30日總處培字第110002522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電子檔1份。 |
二、 | 查指揮中心於110年6月23日發布略以,為確保國人健康,全國再同步維持疫情三級警戒2週。教育部嗣於同日配合指揮中心指示,宣布於三級警戒期間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仍請所有學生(學童)停止前往,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園上課。 |
三、 | 有關各類人員因前開事由延伸照顧子女需求之請假規定,請依人事總處109年2月27日總處培字第1090027627號函辦理。另為簡化行政作業,爾後有關類此因應疫情致有延後開學、停課等情形,各類人員請假規定,請逕依人事總處109年2月5日總處培字第1090025887號及同年月10日總處培字第1090026271號及上開同年月27日函辦理。 |
正本: | 新竹市政府各處暨所屬機關學校(新竹市政府人事處除外)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
{{ $t('FEZ012') }}
{{ $t('FEZ003') }} 2021-07-02
{{ $t('FEZ014') }} 2021-08-01|
{{ $t('FEZ004') }} 2021-07-02|
{{ $t('FEZ005') }} 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