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 本土教育補助要點」」暨本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 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二、旨揭研習內容如下:
(一)參加對象:閩、客語課程教學之現職教師及教學支援工 作人員。
(二)研習時間:110年9月8日(三)9:00-16:00。
(三)研習地點:新竹市教師研習中心一樓會議室。
(四)報名方式:請研習人員逕至「新竹市教師研習護照」報 名。 三、本府同意核予辦理本項工作及參加人員公假登記,課務排 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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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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