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18日臺教社(四)字第1100107269A號函 辦理。
二、教育部前於110年5月27日以臺教社(四)字第1100074372 號函知,110年全國語文競賽決賽因應全國疫情嚴竣,決賽 日期延至12月18日(星期六)至20日(星期一)辦理。茲 因中央選舉委員會宣布,原訂於8月28日舉行全國性公民投 票,受疫情影響延期至12月18日辧理,適與本競賽決賽首 日撞期。爰本部於110年8月5日邀集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召 開「研商110年全國語文競賽因應疫情相關事宜會議」,會 中決議:決賽賽程調整為2天;決賽日期順延一週,於12月 25日(星期六)、12月26日(星期日)辦理,取消閉幕暨 頒獎典禮。原報名截止時間亦順延一週至11月12日。
三、因應疫情影響,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初、複賽及桃園市政府辧理決賽時,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 告之相關防疫規定辧理,並依相關規定及程序擬訂防疫計 畫報送疫情指揮中心核定及確實執行。爰請各校及參賽員 務必配合辦理。 四、檢送「110年全國語文競賽因應疫情辦理方式」1份(如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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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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