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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活動宣導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8月24日至110年9月6日繼續維持二級警戒,部分場域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

{{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函

  地址:3005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張諺杰
電話:03-5216121#269
電子信箱:05280@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8月24日
發文字號: 府教體字第110012833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無附件

 

主旨: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8月24日至110年9月6日繼續維持二級警戒,部分場域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23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06496號函辦理。
二、 配合繼續維持疫情二級警戒,公私立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短期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仍有條件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合先敘明。
三、 至110學度第1學期開學日前(110年8月24日至110年8月31日),家長如有親自照顧學童之需求,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說明如下:
(一) 有照顧「12歲以下(意即未滿13歲)之學童」,或「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五專一、二、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之需求者。
(二) 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正本: 新竹市立中學、新竹市立小學、新竹市私立曙光國民小學、康橋學校財團法人新竹市康橋國民中小學、新竹市私立磐石高級中學(國中部)、新竹市私立光復高級中學(國中部)、新竹市私立曙光女子高級中學(國中部)、國立清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國立新竹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等學校
副本: 本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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