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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活動宣導

檢送銓敘部民國110年9月3日部法一字第11053810571號令影本1份

{{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人事處 書函

  地址:3005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劉佳蕙
電話:03-5216121#552
電子信箱:010242@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9月10日
發文字號: 處人考字第110000298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及說明一 (1100002982_ATTACH1.pdf 1100002982_ATTACH2.pdf)

 

主旨: 檢送銓敘部民國110年9月3日部法一字第11053810571號令影本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銓敘部110年9月3日部法一字第11053810572號函辦理(檢附原函電子檔)。
二、 經銓敘部審慎衡酌公務員身分性質與個人權利間之衡平,該部110年8月18日令所稱「公務員將個人肖像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尚包括公務員委任自然人或法人處理其肖像授權事宜。惟上開授權仍應符合以一次性方式明定使用範圍及期間等要件授權他人使用,且未掛名代言人或參與相關商業活動;或係經權責機關(構)以策略聯盟方式指派參加後續商業活動,始與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無違。

 

正本: 新竹市政府各處暨所屬機關學校(新竹市政府人事處除外)
副本: 本處考勤訓練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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