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0月2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35397號函辦理。
二、為充裕師資來源,該部111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貴校依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提供旨揭學分班推薦教師名單以利該部規劃開班。
三、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111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國小教師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中等學校其他領域科目第二專長學分班」。
四、請薦送符合資格之教師,每位教師限薦送1個科目,請勿重複薦送。
五、檢附上開學分班薦送表(共3個子頁面)乙份。紙本(A3格式)請於110年11月5日(星期五)前函報本府彙辦,另請將Excel電子檔逕寄本府承辦人,逾期不予受理:
(一)國小:林懿行(05180@ems.hccg.gov.tw)
(二)國中:曾翠玲(01095@ems.hc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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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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