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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活動宣導

修正「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第1點、第2點,名稱並修正為「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借調處理原則」

{{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函

 

  地址:3005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曾翠玲
電話:5248168
電子信箱:01095@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6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0016045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1100160454_ATTACH1.doc)

 

主旨: 修正「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第1點、第2點,名稱並修正為「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借調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以中華民國110年10月25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100131766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25日臺教人(二)字第1100131766B號函辦理。

 

正本: 新竹市立中學、新竹市立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 2份 (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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