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0年11月1日府教終字第1100282526號函 辦理。
二、原住民朗讀文稿檔案業於110年7月1日公告於「朗聲四起」 網站及110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另於110年11月1日完成第 2次修正並公告。
三、若因方言別需修正原住民族語朗讀文稿者,請依既有版面 格式修正,準備1式6份A3大小之文稿(以A3白色140磅模造 紙印製),修改部分請以「粗體字,加底線」繕打處理,並 於文稿背面右下角張貼浮籤。
四、繳交資料: (一)書面個別化朗讀稿1式6份。 (二)上開表件之電府教育處社教科俾憑辦理後續事宜,逾期恕不受理。子檔(含個別化朗讀稿WORD及PDF檔)。 五、請於110年11月11日(星期四)前將紙本及電子檔寄交至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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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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