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
111 年度身心障礙兒童寒假照顧服務計劃,詳如附件。
服務期程與服務時間: 日期:民國 111 年 1 月 21 日(五)、1 月 22 日(六)至 111 年 1 月 28 日(五)止,共計上課 7 日 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16:30。
服務地點:新竹市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 7 樓
服務對象、人數及錄取順序:
一、服務對象:設籍新竹市,並就讀國小一至六年級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學童。
二、服務人數:111 年寒假照顧服務共計服務總人數為 30 人。
三、錄取順序: 下列一至四項資格條件,加總積分分數越高者為優先錄取,若積分相同時,序位越前面者優先; 積分與序位皆相同時則以抽籤方式決定之。
1. 父母或監護人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積分4 分 ,序位1,證明文件: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2. 父母或監護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父母皆歿 或家戶內有二位以上身心障礙人士或子女 (與申請寒假服務為兄弟姐妹關係者),積分3 分,序位 2,證明文件: 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限甲式、丙式)
3. 單親家庭或特殊境遇家庭之適齡子女 ,積分2 分,序位 3,證明文件: 三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 (限甲式、丙式),特殊境遇家庭核定公文
4. 一般家庭(含寄養家庭),積分 1 分,序位 4,證明文件: 戶口名簿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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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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