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函 |
地址:3005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曾翠玲 電話:5248168 電子信箱:01095@ems.hccg.gov.tw |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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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1月19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1002022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無 |
主旨: | 有關教師倘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請確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17日臺教人(三)字第1114200034A號函辦理。 |
二、 | 鑑於近年跟蹤騷擾事件頻傳,造成社會危害,為保護個人身心安全、行動自由、生活私密領域及資訊隱私,免於受跟蹤騷擾行為侵擾,維護個人人格尊嚴,跟蹤騷擾防制法業經110年12月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108131號令制定公布,並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 |
三、 | 教師倘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請依教師法規定,本於權責進行程序及實體查證,並召開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是否應予解聘、不續聘或停聘。 |
正本: | 新竹市立中學、新竹市立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特前科、本府教育處學管科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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