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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活動宣導

函轉關於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規定申請留職停薪,其「先行共同生活」之證明文件補充規範一案

{{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書函

 

  地址:3005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劉佳蕙
電話:03-5216121#343
電子信箱:010242@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3月24日
發文字號: 府人任字第111005175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1110051752_ATTACH1.pdf)

 

主旨: 函轉關於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規定申請留職停薪,其「先行共同生活」之證明文件補充規範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1年3月22日部銓四字第1115431658號函辦理(檢附原函電子檔1份)。

 

正本: 新竹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新竹市政府所屬二級機關、新竹市立中學、新竹市立小學
副本: 本府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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