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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活動宣導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科學教育、實驗教育或私立學校輔導管理相關業務案

{{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函

 

  地址:3005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曾翠玲
電話:5248168
電子信箱:01095@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3月30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1005472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1110054729_ATTACH1.odt 1110054729_ATTACH2.pdf)

 

主旨: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科學教育、實驗教育或私立學校輔導管理相關業務案,請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該署111年3月2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040936號函辦理。
二、 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 教師資格:
1、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 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 須熟悉文書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 商借期間: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
(三) 服務地點:該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四) 辦理業務:科學教育、實驗教育或私立學校輔導管理相關業務。
(五) 其餘事項依商借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 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1年4月29日(星期五)前將簡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e-2329@mail.k12ea.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私校科商借教師」,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四、 檢附商借原則及簡歷表格式各1份。

 

正本: 新竹市立中學、新竹市立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 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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