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轉知新竹市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111年度「友善校園-安全學校」海報創作才藝競
賽實施計畫,鼓勵學童利用暑假時間進行創作,開學後繳交作品統一送件。
壹、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新竹市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
貳、辦理期間:即日起至111年9月30日16時止。
叁、實施方式:
一、以「友善校園、安全全校」為主題:
二、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以下各級在學學生。
三、作品規格:四開規格圖畫紙(超過此規格不列入評分)。
四、評選標準:
(一)作品內容:以防範校園暴力、霸凌、詐騙、幫派勢力(防範組織犯罪)等維護校園安全議題為表達重點。
(二)評選總分共100分,配分為創意30%、畫面呈現20%、主題適合 度30%、趣味性20%。
(三)參加作品如有違反著作權法、冒名頂替、模仿或成人加筆者均 不予評選。
五、參加方式:
(一)區分為國小組(高、中、低年級)、國中組、高中(職)組共5組以學校 為單位辦理送件,並請依下列事項辦理:
1. 參加資格:國小組為 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就讀國小高、中、低年級學生、國中組為就讀國中七至九年級學生及公私立高級中等
2學校一至三年級學生。
2. 各組參選海報運用對象之教育階段以作者之教育階段為限,每校薦送作品件數至少3件並請各校先自行實施初選,每人僅限一件作品參賽。
3. 繳交截止日期至111年9月30日,請統一繳交至生教組。
4. 國中小組作品可由教育處學管科彭唯芳老師代收轉送本會,因應疫情狀況,繳交時間為111年9月28日上午08時至30日16時。
5. 參賽者請勿將姓名顯示於作品中,另創作作品請依「附件」格式填寫作品報名表,固定於作品背面,避免於移動中脫落
,無法進行評審。 (二)各校得指定相關課程領域相關專業教師,指導參賽學生,以避免作品呈現錯誤或不當之訊息,提昇作品品質,但不可由他人代筆,若發現前述情事,該作品不予評選。
六、評審方式及獎勵:
(一)本會依國小組(高、中、低年級)、國中組、高中職組等五組, 聘請評審實施評選。
(二)國小組(高、中、低年級)、國中組、高中職組,共五組選出 各組前3名及佳作3名。
(三)各組獎勵如後: 1.第1名:1名,發給圖書禮券3500元及獎狀乙幀。 2.第2名:1名,發給圖書禮券2000元及獎狀乙幀。 3.第3名:1名,發給圖書禮券1500元及獎狀乙幀。 4.佳作:3名;發給圖書禮券800元及獎狀乙幀。
(四)獲獎學生於本市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年度工作檢討會時機, 實施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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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稿作品評核成績未達評選標準者得從缺。
肆、得獎通知: 一、得獎人員,高中部分由本會通知得獎學校轉知學生知悉,國中、小部分請教育處轉知,獎狀及圖書禮券將於校外會年終工作檢討會議時頒發。 二、得獎作品將於本會各項公益活動中展示於會場供各界人士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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