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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活動宣導

「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3條及第18條,業經教育部於111年6月15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14200873A號令修正發布

{{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書函

 

  地址:30019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郭廷薇
電話:03-5216121#344
電子信箱:021072@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6月16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11009364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二 (1110093643_ATTACH1.pdf 1110093643_ATTACH2.pdf 1110093643_ATTACH3.odt)

 

主旨: 「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3條及第18條,業經教育部於111年6月15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14200873A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15日臺教人(三)字第1114200873D號函辦理。
二、 檢送原函電子檔及其附件。

 

正本: 新竹市立中學、新竹市立小學、新竹市立新竹幼兒園
副本: 本府人事處 (含附件) 、本府教育處 (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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