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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活動宣導

有關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1條修正條文,業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修正發布

{{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函

 

  地址:30019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郭廷薇
電話:03-5216121#344
電子信箱:021072@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7月4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11010146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三 (1110101465_ATTACH1.pdf 1110101465_ATTACH2.pdf)

 

主旨: 有關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1條修正條文,業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銓敘部111年6月29日部法二字第1115467159號函辦理。
二、 旨揭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業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銓敘法規/法規動態/法規司項下。
三、 檢附原函、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1條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正本: 新竹市政府各處暨所屬機關學校(新竹市政府人事處除外)
副本: 本府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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