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函 |
地址:30019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郭廷薇 電話:03-5216121#344 電子信箱:021072@ems.hccg.gov.tw |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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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7月4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11010146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1110101465_ATTACH1.pdf 1110101465_ATTACH2.pdf) |
主旨: | 有關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1條修正條文,業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修正發布,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銓敘部111年6月29日部法二字第1115467159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業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銓敘法規/法規動態/法規司項下。 |
三、 | 檢附原函、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1條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
正本: | 新竹市政府各處暨所屬機關學校(新竹市政府人事處除外)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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