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課務組長
{{ $t('FEZ002') }} 教務處|
(一)招生對象:(需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之教師)。
1、符合教育部採認之公立或私立及國外獨立學院以上, 具有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者。
2、符合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閩南語中級以上證明或 CEF B1級以上閩南語能力證明者。
3、近5年內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各級學校可併計)從事閩 南語文教學累計滿6學期之教學支援人員或代理老師, 且仍現職。
(二)收費標準:
1、報名費:新台幣1,300元整
2、學分費及雜費:每學分新台幣3,000元整,學雜費每學 期新台幣3,000元整。
3、依「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實施要 點」第16點規定略以,配合國家語言政策,自111年9 月1日起,實際就讀該班且修習科目成績達70分以上 者,依修習學分數,得向教育部申請獎助金,每學分 最高補助2,000元。由該校於每學期結束後2個月內統 一造冊請領,再轉予學員。
(三)報名方式:請符合資格之教師備妥報名文件,於111年10 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方式 郵寄至該校進修推廣部(地址:403臺中市西區民生路227 號)。文件寄出後,請填寫網路報名表單: https://reurl.cc/oQnbWD,填寫線上報名資料,俾利辦 理開班作業(如僅線上報名,未繳交報名文件,視同未繳 件不予審查)。
(四)錄取方式:該班以書面資料審查學員,並另行公告。
(五)預計上課時間:112年2月4日(六)至114年2月28日(五), 學期間之星期六、日,暑假之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至下 午5時或下午6時。
(六)上課地點:於該校民生校區(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或 英才校區(臺中市西區民生路227號)教室辦理。
(七)詳情請至該校進修推廣部最新消息下載招生簡章(網址: https://dce.ntcu.edu.tw/),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李先生 電話:(04)2218-8095、電子郵件: 45 8 gogoheroo0129@mail.nt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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