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資訊組
{{ $t('FEZ002') }} 教務處|
一、 | 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2年6月20日智著字第11260009290號函辦理。 |
二、 | 因著作權法第46條至第48條規定於111年5月27日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其中針對屬於學校課堂教學延伸的遠距教學如利用他人著作時,增訂可合理使用他人著作之規定,使教師能安心授課。 |
三、 | 為協助相關人員了解新修正之著作權法規以及著作權基本觀念,避免發生著作權爭議,該局舉辦旨揭宣導說明會,凡參加本活動之公務人員可核予終身學習時數2小時。 |
四、 | 旨揭說明會將以Cisco Webex視訊直播方式辦理,有關議程、報名注意事項等請參閱附件。另本活動將自7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開放網路報名,請逕至該局「智財活動通」(https://activity.tipo.gov.tw/tw/mp-1.html)辦理線上報名,以利後續安排作業。 |
五、 | 本案聯絡人為該局著作權組二科張先生,電話:(02)2376-7147、電子郵件信箱:ctsve00538@tipo.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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