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生教組長
{{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2年7月18日府交規字第1120110883號函辦理。
二、為了讓所有市民在享受車輛所帶來方便之外,能夠維持道路交通系統有效運行與安全,讓駕駛人充分了解駕駛車輛應有的權利與義務,並且掌握駕駛車輛應該遵守之的交通規則及安全行車應有之防衛知識與技能,爰請貴單位協助轉發單位人員或所屬進行宣導,以維護所有市民人身安全。
三、旨案手冊請至網站下載:https://reurl.cc/kXkE9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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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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