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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活動宣導

「教育部設置學術獎辦法」第2條、第5條、第7條之1,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24日以臺教高(五)字第1122203080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函

 

  地址:30019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陳彥宇
電話:03-5216121分機273
電子信箱:05361@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12月6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2018093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1120180930_ATTACH1.odt 1120180930_ATTACH2.pdf)

 

主旨: 「教育部設置學術獎辦法」第2條、第5條、第7條之1,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24日以臺教高(五)字第1122203080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11月24日臺教高(五)字第1122203080D號函辦理。
二、 旨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旨揭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周君儀小姐(電話:02-77365790)。

 

正本: 新竹市立中學、新竹市立小學
副本: 新竹市政府教育處


{{ $t('FEZ003') }} 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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