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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活動宣導

112學年度第二學期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申請在家教育,欲申請者於1/10前提出

{{ $t('FEZ002') }} 輔導室|

一、 依據本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申請在家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 本案申請資格:
(一) 就讀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除視覺、聽覺、語言障礙以外之重度以上身心障礙學生或罹患重大疾病,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 意識昏迷或患有重疾,完全無法自理生活。
2、 雖提供輔具或專業服務仍無法在學校接受教育。
3、 學習環境經調整後仍無法在學校接受教育。
4、 因重大傷病、身體病弱、器官缺損等情形,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評估對其到校上課有重大妨礙。
(二) 若經本市鑑輔會審議通過112學年度在家教育者毋須重複送件。
三、 請各校若有符合申請資格欲提出申請者,請協助家長備妥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於113年1月10日向輔導室親職組提出申請,俾便辦理後續審查事宜。電話:6669086#752江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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