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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活動宣導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相關配套推動業務,請轉知所屬教師

{{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函

 

  地址:30019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陳怡惠
電話:5216121分機273
電子信箱:010584@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5月23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3008880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四 (1130088808_ATTACH1.pdf 1130088808_ATTACH2.odt)

 

主旨: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相關配套推動業務,請轉知所屬教 師,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3年5月22日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35402193號函辦理。
二、 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3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教師至本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 教師資格:
1、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 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之編制內專任 教師。
2、 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 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 須熟悉文書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 商借期間: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三) 服務地點:國教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四) 辦理業務: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相關行政業務。
(五) 其餘事項依商借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 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3年6月14日(星期五)前將簡歷表電 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e-2134@mail.k12ea.gov.tw, 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高級中等教育組課程及教學科商借教師」,國教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四、 檢附商借原則及簡歷表格式各1份。

 

正本: 新竹市立小學、新竹市立中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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