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課發組長
{{ $t('FEZ002') }} 教務處|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0214號函辦理。 |
二、 | 為使國民中小學教師於學習評量及作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以下簡稱AI),能有依循之原則,教育部訂定旨揭注意事項,作為教師引導學生使用AI工具進行評量及作業之參考。 |
三、 | 請貴校轉知教師,並透過國民教育輔導團或相關研習活動,提升學校教師運用AI工具設計學生學習評量及作業之知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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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5-03-10
{{ $t('FEZ004') }} 2025-03-10|
{{ $t('FEZ005') }}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