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課發組長
{{ $t('FEZ002') }} 教務處|
一、 | 本計畫目標期透過學校辦理參訪藝文館所,推動美感教育,使藝術更貼近生活。 |
二、 | 本案實施對象:新竹市立各中小學校。 |
(一) | 請有意申請之學校於114年9月5日(星期五)前將書面資料報府申請。 |
(二) | 自106學年至113學年未申請過本計畫之學校(三民國中、育賢國中、富禮國中、虎林國中、華德福實驗學校、朝山國小、南隘國小、舊社國小),請踴躍申請本計畫。 |
三、 | 本案補助學校參訪藝文館所辦理內容: |
(一) | 實施期程:114年9月至115年1月。 |
(二) | 有關上開藝文館所建議納入本市相關藝文場館規劃,本府將列為優先補助。 |
(三) | 每校最高補助新臺幣4萬元整,本學期以9所學校為原則(本案倘未於期限內完成核結或執行律未達100%之學校,本府得酌減往後年度核定金額比率)。 |
(四) | 本案申請請繳交附件。 |
(五) | 請於活動辦理完竣後於115年1月30日(星期五)前將經費結報表及可編輯之成果電子檔(寄至05348@ems.hccg.gov.tw)送本府教育處核銷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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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5-08-15
{{ $t('FEZ004') }} 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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